2.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
已網上預登記姓名的,須在上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著名地區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到戶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在住所以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可以在工作或學習的地方登記。戶籍在放寬地區的法律院校畢業人員,在非放寬地區或者其他放寬地區報名並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可根據本地報名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時限內確定具體的現場報名時間並向社會公布。
動詞 (verb的縮寫)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人註冊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2005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
為方便報名、提高效率,報考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按照說明和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時交驗;無法提前下載填寫報名表的,可直接到報名點領取並填寫報名表;已在網上預註冊姓名的,可打印並提交包含本人信息的報名表,也可不單獨提交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我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具有港澳臺和外國高等院校學歷的申請人,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本人近期同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3張。
有條件的地方,報名時可以用數碼攝影的方式拍照。
5.報名者報名時應交納報名費。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完整,經核實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發給準考證。
六、考試時間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於9月17日和18日舉行。具體來說:
試卷壹:9月17,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7日14: 00—17: 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8,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試卷四:9月18日14: 00—17: 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七、考試內容、方法和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分為四卷,每卷150,總分600。試卷1、試卷2、試卷3為機讀選擇題,試卷4為書面示例(案例)分析題(包括法律文書寫作)。
八、每卷的具體科目是:
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例題(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9.不同意答案怎麽辦?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命題範圍以司法部制定頒布的《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
為保證國家司法考試的公平公正,進壹步增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透明度,司法部將在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結束後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及參考答案。
考生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自試題及參考答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28日,登錄司法部網站,在網站“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對試題參考答案提出異議並說明理由。
司法部將組織專人收集整理各方對試題參考答案提出的意見,在試卷正式評閱前提交專門成立的“試題參考答案審核專家組”進行研究論證。
X.如何授予資格
國家司法考試應當在全國範圍內統壹閱卷。評卷結束後,考試成績將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合格人數和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在考試結束後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並公布。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經考試合格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規定的其他條件,才能擔任法官、檢察官,取得律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