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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固定資產貸款

問題壹:什麽是固定資產貸款? 什麽是固定資產貸款?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為解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購置、改造及其相應配套設施建設的中長期本外幣貸款。

壹、涉及範圍

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包括: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開發並生產新產品等活動及相關的房屋購置、工程建設、技術設備購買與安裝等。

二、貸款特點

固定資產貸款與壹般短期貸款相比,有以下幾個特點。

1、貸款期限長

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較壹般產品的生產活動,具有體形龐大、生產周期長的特點。因而,固定資產貸款的貸款期限也比壹般短期貸款長。

2、雙重計劃性

固定資產貸款項目不僅必須是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並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而且必須受信貸計劃確定的固定資產貸款規模的約束。

3、管理連續性

壹般流動資金貸款的監督管理,只限於生產或流通過程,而固定資產貸款不僅建設過程要管理,而且項目竣工投產後仍需要管理,直到還清全部本息為止。

問題二:什麽是固定資產貸款 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以企業的固定資產購置、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和技術開發等的不同資金需要為對象而發放的貸款。

銀行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是通過信用的形式來提供固定資產更新改造過程中的資金需求,充分發揮銀行促進經濟發展和高科技開發運用的杠桿作用,對推動國民經濟發展和加速現代化建設具有重大的作用。

簡單點說,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為解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購置、改造及其相應配套設施建設。

希望采納

問題三:什麽是“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根據貸款資金用途的不同,可將貸款分為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為解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購置、改造及其相應配套設施建設的中長期本外幣貸款。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包括: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開發並生產新產品等活動及相關的房屋購置、工程建設、技術設備購買與安裝等。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人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壹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壹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流動資金貸款作為壹種高效實用的融資手段,具有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的特點。

問題四:什麽是固定資產貸款 妳的理解是對的。此外,壹般來說,項目融資是壹個完整的項目,即能形成完整的生產能力並產生收益,因此項目融資的對象壹般是壹個新的獨立法人或會計核算單位。而固定資產貸款則包含較廣,可以是基建貸款,也可以是技改貸款,甚至包括對生產線上的某個部分進行改造或更新、新增產能等。 因此固定資產貸款可以考察借款人總體的還款能力,而項目融資壹般註意項目本身的還款能力,當然也不排除其他抵押、保證等第二還款來源。 壹般來說,項目融資的貸款金額較大。例如公路、機場、電網、電站、核電、水庫等通常采用項目融資方式,而單壹的設備購置等壹般采用固定資產貸款。 固定資產貸款是壹個大概念,而項目融資是其中的壹部分。

問題五:固定資產貸款的基本簡介 1、貸款幣種:有人民幣和外幣兩種。2、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主要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項目建設需要、還款能力和銀行的信貸資金平衡能力等,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壹般不超過5年。3、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長期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借款合同實行壹年壹定,即從合同生效日起,壹年內按借款合同約定利率執行,遇利率調整不變;滿壹年後根據當時的利率進行調整,執行新的利率。 固定資產貸款與壹般短期貸款相比,有如下特點。1.貸款期限長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較壹般產品的生產活動,具有體形龐大、生產周期長的特點。因而,固定資產貸款的貸款期限也比壹般短期貸款長。2.雙重計劃性固定資產貸款項目不僅必須是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並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而且必須受信貸計劃確定的固定資產貸款規模的約束。3.管理連續性壹般流動資金貸款的監督管理,只限於生產或流通過程,而固定資產貸款不僅建設過程要管理,而且項目竣工投產後仍需要管理,直到還清全部本息為止。

問題六:固定資產貸款中的固定資產包括哪些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壽命超過壹個會計年度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問題七:什麽叫項目貸款? 項目融資,也可以叫項目貸款,本質上是壹種無追索權的融資貸款,它的壹個重要特點,是貸款方在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通常不把項目發起方現在的信用能力作為重要因素來考慮。如果項目本身有潛力,即使項目發起方現在的資產少,收益情況不理想,項目融資也完全可以成功;相反,如果項目本身發展前景不好。即使項目發起方現在的規模再大,資產再多,項目融資也不壹定成功。項目融資的核心是歸還貸款的資金來自於項目本身,而不是其他來源,這是項目融資與壹般貸款最大的區別。

問題八:固定資產貸款的法規簡介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主席 劉明康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章 總則第壹條 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第六條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統壹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第七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第八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第九條 貸款人受理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壹)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二)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三)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四)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五)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六)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七)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條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第十壹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履行盡職調查並形成書面報告。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壹)借款人及項目發起人等相關關系人的情況;(二)貸款項目的情況;(三)貸款擔保情況;(四)需要調查的其他內容。盡職調查人員應當確保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對固定資產貸款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評價制度,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準,從借款人、項目發起人、項目合規性、項目技術和財務可行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融資方案、還款來源可靠性、擔保、保險等角度進行貸款風險評價。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規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流程,明確貸款審批權限,確保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第四章 合同簽訂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合同。合同中應詳細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避免對重要事項未約定、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具體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貸保障及風險處置......>>

問題九: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有什麽區別 項目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用途解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滿足企業中、短期的資金需求期限1-5年的中期貸款或5年以上的長期貸款1年以內的短期貸款或1-3年期的中期貸款審核方式逐筆申請逐筆審核逐筆申請逐筆審核或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還款來源項目竣工驗收投產後的現金或企業自有資金主要為企業經營收入風險外部影響因素多,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因素多,風險較大集中在借款人、擔保人或抵(質)押的風險收益長期、穩定收益短中期收益

問題十:房地產開發貸款是否屬於固定資產貸款? 第壹章 總則第壹條 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第六條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統壹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第七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第八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第九條 貸款人受理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 (二)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三)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 (四)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六)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七)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 (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條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第十壹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履行盡職調查並形成書面報告。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壹)借款人及項目發起人等相關關系人的情況; (二)貸款項目的情況; (三)貸款擔保情況; (四)需要調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人員應當確保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對固定資產貸款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評價制度,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準,從借款人、項目發起人、項目合規性、項目技術和財務可行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融資方案、還款來源可靠性、擔保、保險等角度進行貸款風險評價。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規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流程,明確貸款審批權限,確保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第四章 合同簽訂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合同。合同中應詳細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避免對重要事項未約定、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具體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貸保障及風險處置等要素和有關細節。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提款條件以及貸款資金支付接受貸款人管理和控制等與貸款使用相關的條款,提款條件應包括與貸款同比例的資本金已足額到位、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等要求。第十八條 貸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