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錯誤的方法有很多,現將常用的幾種方法介紹如下:
(1)順查法(亦稱正查法)。順查法是按照賬務處理的順序,從原始憑證、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全部過程進行查找的壹種方法。即首先檢查記賬憑證是否正確,然後將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同有關賬簿記錄壹筆壹筆地進行核對,最後檢查有關賬戶的發生額和余額。這種檢查方法,可以發現重記、漏記、錯記科目、錯記金額等。這種方法的優點是查的範圍大,不易遺漏;缺點是工作量大,需要的時間比較長。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壹般是在采用其他方法查找不到錯誤的情況下采用這種方法。
(2)逆查法(亦稱反查法)。這種方法與順查法相反,是按照賬務處理的順序,從會計報表、賬簿、原始憑證的過程進行查找的壹種方法。即先檢查各有關賬戶的余額是否正確,然後將有關賬簿按照記錄的順序由後向前同有關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進行逐筆核對,最後檢查有關記賬憑證的填制是否正確。這種方法的優缺點與順查法相同。所不同的,是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對由於某種原因造成後期產生差錯的可能性較大而采用的。
(3)抽查法。抽查法是對整個賬簿記賬記錄抽取其中某部分進行局部檢查的壹種方法。當出現差錯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分段、重點查找。將某壹部分賬簿記錄同有關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進行核對。還可以根據差錯發生的位數有針對性地查找。如果差錯是角、分,只要查找元以下尾數即可;如果差錯是整數的千位、萬位,只需查找千位、萬位數即可,其他的位數就不用逐項或逐筆地查找了。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範圍小,可以節省時間,減少工作量。
(4)偶合法。偶合法是根據賬簿記錄差錯中經常遇見的規律,推測與差錯有關的記錄而進行查找的壹種方法。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漏記、重記、錯記的查找。
①漏記的查找。A.總賬壹方漏記,在試算平衡時,借貸雙方發生額不平衡,出現差錯,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會發現某壹總賬所屬明細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合計數大於總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也出現壹個差額,這兩個差額正好相等。而且在總賬與明細賬中有與這個差額相等的發生額,這說明總賬壹方的借(或貸)漏記,借(或貸)方哪壹方的數額小,漏記就在哪壹方。B.明細賬壹方漏記,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可以發現。總賬已經試算平衡,但在進行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發現某壹總賬借(或貸)方發生額大於其所屬各明細賬借(或貸)發生額之和,說明明細賬壹方可能漏記,可對該明細賬的有關憑證進行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