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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初等】工廠自建時,購買工程材料繳納的增值稅為什麽不能抵扣,可以計入成本?

因為自建廠房屬於不動產,不能抵扣。在建不動產為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工程材料用於動產的可以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為簡易計稅而購進的貨物、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免征增值稅的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二)外購商品以及相關勞務和運輸服務的非正常損失;(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和運輸勞務;(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壹)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在建房地產項目。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改變其性質和形狀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均為在建房地產項目。因此,該單位進行的廠房工程屬於不動產,其購買的工程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黴變等損失。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自用的征收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二十六條規定,壹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增值稅應稅服務,不能分割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不能分割的進項稅額合計×當月免稅項目和非增值稅應稅服務銷售額合計÷當月銷售額和營業額合計。

綜上所述,妳的問題得到回答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壹)為簡易計稅、免征增值稅、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而購買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外購商品以及相關勞務和運輸服務的非正常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和運輸勞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