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肅公務員考試公告尚未公布,請參考2013甘肅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2013甘肅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1,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1日至1995年5月21日之間出生),研究生、博士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65438+265433年5月)。其中,報考法檢兩院司法警察、公安機關非特警、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勞教、國家安全機關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 5月21至1995年5月21之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8 5月21至1995年5月21之間出生)。
4.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指網上報名之日已獲得正式畢業學歷者,2013年7月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需經畢業院校認證)。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第31號)規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應聘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其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為2065438+21天2003年5月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參加企事業單位項目研究,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及團以下相當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具有基層服務項目經歷,即應聘者服務期在2013、21年5月前已滿,且考核合格,如“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地區計劃”等
因違紀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認定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截至2013年7月未畢業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在職研究生、被開除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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