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購買國外資產主要是為了外儲的保值增值,尤其是保值!購買國內資產主要是向市場註入基礎貨幣,增加貨幣供應量!
中國人民銀行(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分。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律地位通常體現在三個方面:中央銀行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系、中央銀行與政府及其部門的關系、中央銀行與普通銀行的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了中國中央銀行的性質和法律地位:
1.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2.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向NPC常務委員會提交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督工作報告。?
3.中國人民銀行就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的決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對其他貨幣政策事項作出決定後,執行並報國務院備案。
4.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相對獨立。?
5.中國人民銀行實行行長負責制。主席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中國市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中國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任免。國家副主席由國務院總理任免。
6.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政預算管理制度。但是,必須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接受國務院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的審計監督。
《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管理流通中的貨幣總量,維護支付、清算、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