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原則是指企業必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規章制度範圍內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
2.完整性原則是指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必須充分涉及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各個方面的控制。既要符合企業的長期規劃,又要關註企業的短期目標,並與企業的其他內部控制制度相協調。
3.針對性原則是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要立足於企業的實際情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對各個環節和細節進行有效控制,以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水平。
4.壹致性原則是指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必須具有連續性和壹致性。
5.適應性原則是指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根據企業的變化情況以及財務會計職業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適時對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補充。
6.經濟性原則是指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也就是說企業的財務控制制度要更具操作性和實用性。
7.發展性原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的制定應充分考慮宏觀政策和企業的發展,密切觀察競爭對手的動向,制定具有發展性或未來性重點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