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步:登陸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中選擇其他服務事項,點擊進入二步:選擇網簽三方協議,點擊進入三步:點擊新增按鈕,在彈出的網頁中選擇銀行賬戶信息,點擊確認,進入填表頁面四步:選擇對應的清算銀行號,會自動帶出開戶銀行行號,確認信息無誤後,可以點擊保存,保存填表信息擊重置,將表格還原到初始狀態擊下壹步,提交表單五步:點擊下壹步之後,會彈出提示信息,納稅人閱讀完畢之後,點擊確定,可以查看受理系統回執單。第六步:納稅人辦理完成之後,若所選銀行為直簽銀行,可以在網簽三方協議頁面,選擇對應的信息,直接點擊驗證證通過即可完成。第七步:若納稅人所選銀行不是直簽銀行,納稅人需要在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點擊涉稅文書查簽,選擇對應的事項名稱,下載打印之後,去所選銀行辦理簽約業務,辦理完成之後,再登陸電子稅務局,辦理網簽三方驗證業務。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可以僅使用電子會計憑證進行報銷入賬歸檔:(壹)接收的電子會計憑證經查驗合法、真實;(二)電子會計憑證的傳輸、存儲安全、可靠,對電子會計憑證的任何篡改能夠及時被發現;(三)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能夠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完成會計核算業務,能夠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輸出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且能有效防止電子會計憑證重復入賬;(四)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及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