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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原因如下

法律分析:導致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既有外部環境因素,也有行業自身因素。改革開放使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但目前企業還沒有完全實現規範運作,現行法律法規體系也不完善。此外,由於註冊會計師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和註冊會計師自身素質有待加強,也是目前訴訟增多的原因之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第十壹條。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將準予註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國務院財政部門發現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註冊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有關註冊會計師協會撤銷註冊。

註冊會計師協會依照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不予註冊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