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性收費定額票據直接計入“管理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借:管理費-行政事業性收費,貸:現金(銀行存款)如果是辦理稅務登記證的費用等。,稅務機關收取的費用可以記為:借:管理費,貸:現金/存款。
企業按照規定繳納並經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企業支付的不符合上述審批權限的基金和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收取的各種基金和費用應計入當年企業總收入。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對企業。
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並上繳財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允許作為非應稅收入,在上繳財政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扣除;未上繳國庫的部分,不得從總收入中扣除。企業繳納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是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依據的稅前扣除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