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清理是指資產的鑒定、報廢、核銷、殘值處理等工作。對於因磨損而喪失生產能力,遭受特大災害和事故,或因陳舊而必須淘汰更新的固定資產。
經過技術鑒定和經濟評價,固定資產確認報廢並轉入清理,意味著固定資產退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原有固定資本投資相應減少。因此,會計上應取消資產的原價和折舊,同時沖減固定資金。
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簡單再生產,其折舊應等於折舊額。固定資產提前報廢未全額折舊的,原則上應全額補足。但由於企業經營不善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的,不予補充。
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原價直接核銷。報廢的固定資產核銷時,應按其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按累計折舊額借記“折舊”科目。
固定資產清算的會計處理;
壹、本科目核算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入清算的固定資產價值,以及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清算費用和清算收入。
二、本科目應按照固定資產清理進行核算。
三、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