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動負債的確認條件:
(1)償還期限是指應債權人的要求立即支付,或在壹年或壹個營業周期內必須履行的義務。
(2)該債務應當以企業的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清償。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各類流動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負債已經發生,金額需要估計和確定。應在實際金額確定後進行合理估算和調整。”
流動負債的組成部分:
其典型構成包括:短期銀行借款,如銀行透支、應付商業本票、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費用、壹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部分、支付給債權人的款項,從資金的角度可分為兩類。
壹類是非自發融資,如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費用等,都是企業在經營中的自然支付義務。在大多數情況下,企業不需要為這種融資支付額外的利息,其中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是供應商的融資,而應付費用,如應付工資、應付租金和應付利息,則是企業為取得資產或享受服務的未來支付義務。
另壹類是自發融資,如銀行貸款、應付商業本票等,是企業為珠江籌集資金而主動取得的。它們的特點是滿足短期資金需求,這種融資需要支付資金成本(利息)。將在壹年內到期的長期貸款部分也應歸類為流動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