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Book of prime entry):原始憑證也稱文件,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書面憑證,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它不僅可以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還可以用來明確經濟責任。它是會計工作的原始數據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法律效力的憑證。各種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單據,如工單編號、購銷合同、采購申請單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作為記賬依據。
名義(總)總賬:總賬是指對賬簿的總分類,也稱總分類賬。賬簿分類按照總分類科目開戶,用於登記所有經濟業務,進行總分類核算,提供匯總會計信息。總賬提供的會計數據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任何單位都必須設置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