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沖銷之前的計提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制造費用等科目。
1、如果社會保險退給單位:借:銀行存款等(或庫存現金)。貸: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或借:銀行存款等。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紅字)
2、如果社會保險退給個人:
(1)收到社會保險費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
(2)單位支付個人時,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貸:現金
社保退款作分錄:每月作的會計分錄是,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退的時候,是不是相反,就是說,借:銀行存款,貸:管理費用
繳納該社保款時作的什麽分錄,退款作該科目的借方負數是可以.
繳納社保退回會計分錄:做相反分錄沖回就可以了.原借:管理費用--社保費,貸:銀行存款,沖回借:銀行存款,貸:管理費用--社保費
退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這個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
第壹種退的是企業繳納社保金,當年度,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上年度,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再結轉至"利潤分配"科目。
第二種退的是個人繳納社保金,則貸記"其他應付款--個人繳納社保金"
退回多扣的社保費給員工的會計分錄:按做工資計提時分錄沖紅多扣的社保,並發放到員工手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