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過程中審認會計師能否自行增加憑證?
這樣的情況是違法的,會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註冊會計師這種做法是偽造會計憑證,屬於協助被審計單位舞弊。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第十三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