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油田以“石油公司”為中心的管理體制改革是怎樣的?
1993年7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召開油氣田改革工作會議,將塔裏木新區經驗推廣到東部老油田,要求所有油氣田“大而全、小而全”解體,建立以石油公司為核心的油田企業集團管理體制。中原石油勘探局牽頭1994,徹底瓦解小而全,重組石油公司和幾個專業集團;實行甲乙合同制,建立內部市場,將生產經營單位作為模擬法人推向市場;建立投資管理中心和財務結算中心,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和壹級核算,加強監督管理;改革勞動人事制度,建立內部社會保險制度,推行競爭上崗。中原油田的改革探索得到了吳邦國、鄒家華等國務院領導同誌的充分肯定。1996年8月,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召開中原油田改革管理經驗交流會,系統總結推廣了中原石油勘探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