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賬本封面寫上公司名稱和賬本名稱。
(2)賬簿扉頁應附“經辦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頁數、啟用日期、記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姓名,並加蓋印章和公章。主管會計人員移交工作時,應註明交接日期、經辦人員和監管人員姓名,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
(3)粘貼稅票。(1)粘貼稅票的賬簿,稅票粘貼在賬簿扉頁的啟用表右上角,並在稅票中間畫兩條橫線表示註銷;②使用繳款書繳納印花稅,並在賬簿扉頁的期初表左上角註明“已繳納印花稅”及繳款金額。繳款書登記為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