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銷售貨物,假設銷售1000元不含稅價貨物,增值稅稅率3%,成本價是800,其會計分錄如下所述:
壹、銷售商品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1000*1.03=103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30
二、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貸:庫存商品 ? 800
三、貨款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1030
貸:應收賬款 ? 1030
擴展資料:
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收入: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