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二章第八條,沒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按照《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委托具有代理記賬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其他會計機構代理記賬。
也就是說,不能委托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而應委托經批準設立的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如具有代理記賬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其他代理記賬機構)進行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