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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評分細則

初試的評分規則如下:

1,選擇題

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只有壹個,答對可以得壹分。做選擇題常用的方法有直接選法、排除法和比較分析法。

2.多項選擇問題

它由壹個題幹和幾個不同的選項組成,需要兩個或更多的正確答案。常用的答題方法是對比分析法。選擇題主要考察法律法規或案例的問題。做這類題時,通過對比分析,可以找出與其他內容完全相反的現象。

3.是非題

判斷題和壹些常識性的內容可以直接通過關鍵詞判斷來判斷。

4.不定選擇題

非定向選擇題是壹種很容易誤導考生的題型。要求考生選擇壹個或多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如果他們選擇不選對的,可以拿滿分,選擇少的,可以拿相應的分數。做這種題型的時候,要做的比缺的好,要抓住問題的核心。

初試的過程

1.申請復試:考生如對初級會計考試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復試。

2.資料報送:各局級單位統壹匯總後,向考點提交復核申請,並附詳細的需要復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名單包括考號、姓名、語言、成績和復查原因。

3.試卷復檢:考點將安排專人對相關試卷進行復檢,並將復檢結果通知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