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指企業法人。
會計主體與法人主體並非對等的概念。壹般而言,凡是法人單位必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企業集團、企業、企業的分廠、企業的車間或事業部,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但不壹定是法律主體。
在哲學認識論中,主體是表示人與外部世界活動關系的觀念,是指從事社會實踐活動的人。這裏所說的人,不是指抽象的自然人,而是指以社會聯系存在的社會人。
其屬性及主要特征:
1、能動性:主體是具有能動性的、創造性的,並能根據自身的需要對客觀世界進行變革的發動者和承擔者。
2、社會性:主體在對客體進行變革時,與社會結成了廣泛的聯系(社會關系),因而吸取了社會所賦予的品格和力量。
3、實踐性:只有進入實踐活動的事物,方能構成主、客體關系,否則,主、客體只是各自孤立的,互不相幹的個別事物。主體與主體性密不可分,主體性,是人作為主體的規定性,而不是主體作為人的規定性。主體作為人的規定性稱之為人性,而人作為主體的規定性是主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