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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物業費的會計分錄

繳納物業費的會計分錄:

1.如果企業發生了物業費並取得了相應的發票,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按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2.企業發生物業費並取得相應發票,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列入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3.如果企業是物業管理方,在取得物業費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企業發生物業費並取得相應發票的,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或按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企業作為物業管理方取得物業費收入的,應當根據業務性質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