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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臺,壹年發展200萬推手:未來社交電商靠香飄飄。

拼多多壹直被貼上社交電商的標簽,但黃征壹直否認這種說法。

這類似於曾經炒作5G概念的股市,說妳有就有。

於是很多創業者蜂擁至社交電商賽道,通過模仿和優化拼多多模式,打造自己的社交電商。

是社交電商的後起之秀,沖出賽道的黑馬——芬香社交電商。

說到香氛電商,壹二線城市的精英們可能會被嚇倒,因為他們連拼多多都不需要,怎麽可能知道香氛電商呢?

我們不能責怪他們的無知。壹方面芬香主要是下沈市場,另壹方面芬香才成立壹年多。

據說其香氛背景頗有“淘寶範”。

我們知道,2003年,馬雲秘密派了壹支“特種部隊”到湖畔花園。幾個月後,淘寶誕生了,幾乎造成了“大水沖了龍王廟”的尷尬局面。

芬香的創始團隊也是京東的壹員。COM自己的,它的誕生背景也是帶著使命的。

劉曾經喊“技術,技術,技術”,說了三遍,強調要從自營電商轉型為基於供應鏈的技術服務商。

JD.COM壹直試圖通過不同的方式來完成這壹轉變。

2019 1,原JD.COM移動電子商務創始總經理鄧正平看到了JD.COM強大的供應鏈優勢,想盡壹份力。

於是,他帶領五名曾在JD.COM工作過的員工創建了分享社交電子商務平臺。它依賴於京東。COM的供應鏈提供低價好貨,並依托微信進行流量裂變,試圖成為壹個不壹樣的社交電商。

與馬雲策動成立淘寶不同,劉並沒有直接策動芬香電商的成立,但芬香電商確實迎合了的需求。

壹方面,JD.COM要發揮供應鏈優勢,利用微信生態圈,打造新的社交電商平臺;另壹方面,近年來國家壹直鼓勵個人低成本創業,這也是JD.COM的社會責任。

粉香能做的恰恰是這兩點,為推手、導購、寶媽等群體提供了工作崗位,迎合了大眾創業的趨勢。

芬香的企業價值觀和京東是壹個頻道的。而劉自然就成了粉香背後的老板。

通過梳理股權發現,江蘇賽富綠色食品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約10%的股份,江蘇賽富的實際控制人為劉。

背靠大樹乘涼。

有了劉的平臺和資源的大力支持,芬香電商很難成功。

於是我們看到,成立剛壹年多的芬香電商,已經俘獲了200萬推廣人,覆蓋200萬微信群,超5000萬小程序用戶,覆蓋過億用戶。

在這樣的流量下,如果進行壹次品牌活動,單日銷量可以達到654.38+萬。

別不信,今年618期間,芬香電商累計訂單金額破30億,打破去年雙11創下的紀錄。

壹路狂奔的芬香正在重新定義社交電商,成為新社交電商的排頭兵。它是怎麽做到的?

我們知道,在1.0時代,微信業務作為社交電商,囤積和積壓碾壓了很多創業者。

社交電商2.0時代,已經實現了會員制,想進來就得交人頭費。在用戶體驗上,不具備發展的可持續性;合規方面,屢次觸碰傳銷紅線。

但是,也沒辦法,因為對於新模式來說,所有的政策都是滯後的,這是互聯網經濟中的普遍看法。

這時候就需要壹個新的模型來證明清白。社交電商進入3.0時代,粉香是第壹個吃螃蟹的社交電商。

0投資,0囤積,無人頭費!

妳只需要把產品分享給妳想分享的人,他們用妳的邀請碼,就可以坐等錢來了。

比如湖北三線城市以外的王大媽,疫情期間拿到了粉香的邀請碼,在粉香買的越多,經驗越豐富。她經常把自己覺得不錯的商品分享給家人朋友,沒想到還能拿到壹點提成。

芬香購物“自己買省錢,別人買賺錢”在王大媽身上得到了驗證。

看似普通的合租,其實是對消費模式的顛覆。以前,人們只在想買的時候買東西,人們尋找商品。現在通過分享,告訴妳有貨,這就是尋人邏輯。這是未來社交電商的趨勢。

有人說,芬香電商專註於物美價廉的商品,抓住了下沈市場。不就是撿拼多多的剩菜嗎?

不要!

當時淘寶和JD.COM已經形成兩個勢力爭霸,拼多多逆襲。我們能說拼多多的市場是阿裏和JD.COM剩下的嗎?

事實上,芬香在第壹階段就捕捉到了沈沒。以王大媽為例。在淘寶和JD.COM如日中天的時候,王大媽因為年紀大了,從來沒有享受過網購的便利。

為什麽?因為下載註冊綁定卡太復雜了。

後來拼多多的“剁手刀”來了,她可以通過微信購買,但她在壹線城市的兒子以拼多多假貨太多為由,拒絕讓王阿姨學習網購。

像王大媽壹樣,錯過網購紅利這波行情的人不在少數。

這時候芬香出現了,用的是JD。COM的品牌背書和微信生態的便捷分享,以及小程序中的“所見即所得”。

像王大媽這樣的群體,終於沒有被電商拋棄,終於趕上了電商的最後壹波紅利。

芬香能這麽快被王大媽接受。

粉香在壹年多的時間裏已經覆蓋了超過1億的用戶,說明下沈市場還有很多未開發的領域。越是下沈的地方,越需要更好的技術來服務。

當然,任何事情都要從兩方面來看。雖然粉香在下沈市場發展的如火如荼,但還是有人排斥。

其中相當壹部分是被社交電商2.0時代傷害過的群體。當時社交電商需要交人頭費才能成為會員和店主。

為了“推廣”,很多人都是從身邊的親戚朋友入手,但是被邀請遍了還是達不到推廣要求。

關鍵是這也會被說成是傳銷。所以對香氛模式不深入了解的人也認為這是傳銷。

芬香電商當然不是傳銷。它沒有入門費,是產品銷售的團隊補償模式。但也需要邀請壹定數量的新用戶成為svip。

因為只有這種邀請“新鮮感”的手段,才能帶來會員的爆發式增長,成為“病毒式傳播”,卻容易偏離購物的本質,成為吸引人的生意。

所以芬香上市前,壹定要考慮好平臺的定位,是建電商平臺還是創業平臺。

馮青認為,如果作為創業平臺,早加入的人最終受益,站在金字塔頂端的人可以掙錢養家,這不符合創業的公平原則。

所以最好的模式就是做電商的時候實現壹些就業,就像馬雲實現別人的時候實現了自己的想法壹樣。

想清楚這個問題,芬香離上市不遠了!

作者:馮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