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成本和主營業務成本不壹樣,兩個核算的內容是不同的。
兩者的區別具體分析如下:
1、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於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
2、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
3、營業成本是指企業所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的成本。營業成本應當與所銷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收入進行配比。營業成本又分為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它們是與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相對應的壹組概念;
4、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壹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包括:
1、工業企業的產品銷售成本;
2、建築業企業的工程施工成本;
3、交通運輸業企業的運輸服務成本;
4、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商品銷售成本;
5、房地產業企業的房地產開發成本。
營業成本包括:
1、原材料成本;
2、人工成本;
3、制造費用;
4、管理費用;
5、財務費用;
6、銷售費用;
7、稅金;
8、其他費用等。
綜上所述,企業要想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就必須有效控制營業成本,以便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法律依據: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十條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利潤表應當按照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其中,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壹)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在利潤表上,收入應當按照其重要性分項列示。
(二)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利潤表上,費用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三)利潤,是指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在利潤表上,利潤應當按照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等利潤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