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自殺了兩次,最後死了。
非正常死亡的背後,是巨額公款被挪用炒期貨。
去年,4月9日淩晨,人們還在睡夢中。隨著壹聲沈悶的巨響,壹名男子在余杭區第壹人民醫院2號樓墜樓身亡。
就在兩天前,該男子因為在辦公室割腕,被送往醫院治療。沒想到,剛剛獲救,他還是走上了絕路。
自殺背後有什麽秘密?
公安部門調查發現,死者名叫黃,今年52歲,生前是杭州余杭教育學院出納。財務人員的非正常死亡給人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間,有關部門隨即對學院的賬目進行了核查。
教育學院* * *有四個賬戶,行政基礎戶,食堂,基建,工會。單位存款余額應在3043萬元以上。經核實,四個賬戶的總金額實際只有607.75元。3000多萬的存款去哪了?
辦案人員初步認定,黃存在無法彌補的巨大資金缺口,畏罪自殺。“我們認為學校的相關領導可能也存在管理財務的問題,所以就這個問題進行了相應的調查。”
余杭教育學院前身是余杭師範學校,是壹所承擔全區教師和學校幹部培訓的全額撥款院校。黃以前是學校的數學老師,2011開學至今壹直是出納。失蹤的3000多萬元中,有2800萬元屬於區財政局撥付的教師培訓專項資金。
2013余杭區教育局發文,要求學校食堂實行法人責任制,校長為第壹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嚴格實行食堂單獨財務核算。但余杭教育學院並未按要求整改。
沒有建立食堂賬戶,食堂的收支就是壹筆糊塗賬,進出資金無法監管。黃很清楚系統的漏洞,這也給了他機會。事後從銀行的明細賬戶可以看出,學校存款在2013之後開始慢慢“消失”。
2065438+2004年6月,黃編造食堂需向杭州某蔬菜公司支付24萬余元的事實,並使用已過有效期的收據讓校長姚新華簽字認可。之後,黃直接把錢從學校管理員的基本存款賬戶轉到他的私人賬戶。同樣,黃偽造各種會議費、培訓費、食堂購買款,甚至通過購買假發票偽造經辦人員簽名。通過支票轉賬和直接取現的方式,把公款像螞蟻搬家壹樣轉到他和他老婆的賬戶上。
調查顯示,從2014年底到2015年4月,有巨額資金從學校賬戶轉入黃的銀行賬戶,有時壹天達數十萬上百萬。這些資金進入黃賬戶後,大部分在當天被消費或提現,最終都流向了期貨貴金屬交易公司。
經余杭區審計局審計,截至2015年4月9日,黃挪用進修學校管理的區教師培訓專項資金3000余萬元,其中基本存款賬戶中學校行政經費2818萬元,食堂賬戶16.9萬元,工會賬戶45萬元。
由於炒期貨虧損,貪汙巨額公款的事實無法掩蓋。2065438+2005年4月7日,黃在辦公室割腕自殺,被同事發現後送醫院治療。2015年4月9日淩晨,黃在醫院跳樓自殺。
用信任代替對“小官”的監督,最終變成了巨大的貪婪。
2009年,姚新華被任命為余杭師範學校校長。兩年後,他讓沒有會計從業資格的數學老師黃做了學校的出納,原出納楊秀瓊做了會計。
期間,姚新華明知學校未建立食堂賬戶,教育局撥付的專項資金從行政基礎戶隨意轉入完全無人監管的食堂賬戶,卻對專項資金的去向、用途、余額等不進行監督、跟蹤、審計,埋下重大隱患。
庭審中,姚新華說:“按我的年齡,我覺得還有四五年校長好。我想讓大家有更多的錢,讓老師們更有動力。”辦案人員說不是想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實際上是希望從混亂的賬目中“渾水摸魚”,撈點好處。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至2014期間,姚新華本人虛開發票,* * *套取公款49萬元。
2065438+2004年7月,姚新華調離進修學校,郎明賢繼任校長。
同年6月5438+10月,余杭區教育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姚新華離職進行審計,發現食堂賬目錄入不及時、錄入明細與實際不符、工會錄入不及時等嚴重問題,要求整改。然而,他的繼任者郎明賢既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頓,也沒有調整黃的職務,而是繼續放任自流。
“金融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好的制度可以讓壞人無法犯罪,壞的制度可以讓好人變成壞人。黃膽大妄為貪汙這麽多錢,跟他們學校財務混亂有關系。”辦案人員表示,作為委托人或會計,只要進行查賬或與銀行對賬等基本、簡單的財務調查,黃的謊言就會被戳穿,其套取公款的違法行為就會暴露。
2017 65438年10月4日,姚新華因犯貪汙罪、玩忽職守罪,被余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郎明賢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對案件負有壹定責任的其他人員也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