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如何做賬?
答:《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中關於會計科目和主要會計處理的規定:1604在建工程四。企業承包的在建工程,應按承包工程的合理預計進度和合同規定的進度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預付款項”。當設備交付給建築承包商進行建築安裝時,借記本科目(設備安裝時),貸記“工程材料”科目。工程竣工時,應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將工程發包給施工方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結算方式和工程進度定期與施工方結算工程價款,結算的工程價款應當計入在建工程成本。企業應根據與承包商辦理的結算工程價款進行核算,不必根據工程進度確認在建工程成本。企業沒有結算施工方實際施工的40%工程進度支出,不需要做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