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計人員不能買的股票類型
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審計所要求的職業道德的核心。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員工購買其審計的上市公司股票,會因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這是職業道德所不允許的。同時,我國證券法也對註冊會計師在審計期間購買審計客戶股票進行了規範。不得在客戶審計報告中報告的壹定期限內買賣客戶股票。
二、那類人不能買股票
1.上市公司部門和上市公司國有控股單位的負責人有內幕信息的,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買賣上述部門管理的上市公司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qh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買賣股票;
3.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或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合格中介機構資格的會計(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信用評估機構工作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離職後3個月內將繼續受本規定約束。
由上訴可知,審計人員是不能買股票的。同時,審計人員的父母、子女、配偶在證券公司工作的話,也是不被允許購買股票的。只有離職後三個月才能購買股票,但是還是建議大家進入股市有壹定風險的,壹定要謹慎購買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