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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虧存貨有貸記進項稅額轉出,為什麽盤盈存貨沒有類似的會計分錄?

盤虧存貨有貸記進項稅額轉出,為什麽盤盈存貨沒有類似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存貨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盤盈則相反。 如果有進項稅,也要結轉。

為什麽存貨盤虧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貨被盜進項稅額轉出

因為存貨盤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是人為因素,是人禍,不是天災,所以進項稅額是不允許抵扣的,只能進項稅額轉出。

存貨盤虧的進項稅額轉出是在批準前還是批準後?

我認為,在存貨盤虧\毀損沒有查明原因前,只宜將存貨成本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而不應同時將相應的進項稅也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在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時,再決定有關進項稅是否應轉出

管理問題盤虧的存貨,在盤虧時就要在貸方寫應交稅費-進項稅額轉出。

第十條 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征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二十四條 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 因此答案為BC

存貨盤虧因管理不善,做了進項稅額轉出,期末該怎麽結轉

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存貨廢棄是否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存貨報廢應該要轉出進項稅

存貨盤虧什麽時候轉出進項稅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企業存貨應定期盤點,盤虧的存貨在查明原因前,應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

《制度》沒有明確說明,而財會字〖1993〗83號文《關於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規定,“企業購進的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

但在存貨盤虧尚未查明原因前,並不能確定盤虧的存貨是否屬“非正常損失”,而如果是正常損耗,其進項稅額並不需轉出,如果在盤虧時即將進項稅額全部轉出,就有可能使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害。

存貨在盤虧時應只將存貨的成本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至於存貨的進項稅額,待查明原因後,再確定是否轉出。

當然實務中也有這樣的情況,企業盤虧資產,為了不減少賬面資產,同時也為了延遲進項稅額的轉出,將盤虧的存貨長期掛賬而不作處理,這是不符合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的。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盤盈盤虧的資產應於期末結賬前查明原因處理完畢;稅法上,國家稅務總局第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辦法》也規定,企業各項財產應在損失發生當年度申報扣除。

所以企業若將盤虧資產長期掛賬而不作處理,不但違反會計制度規定,也不符合稅前扣除的要求,最終會使自己蒙受稅收利益上的損失。

存貨清查盤盈時進項稅額咋處理?

對於正常的存貨損失,會計處理等同於稅法,在本年利潤中直接扣除;對於存貨的非正常損失,會計上分兩種情況在本年利潤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災害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等賠償後記入“營業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黴爛變質等損失,扣除有關責任人員賠償後記入“管理費用”。

1、增值稅方面

企業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如果企業在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之前,已將該購進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實際申報抵扣,則應當在該批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的當期,將該批貨物的進項稅額予以轉出。

2、所得稅方面

對於因“管理不善”記入“管理費用”和因“自然災害”記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非正常損失,如果具備第13號令中規定認定的證據,經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後,準予在當期所得稅前扣除。

有關存貨盤虧和毀損的稅務處理可以具體參照國家稅務總局第13號令。企業發生的存貨非正常損失,應當在年度終了後15天之內報所屬稅務機關備案或批準,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發生的存貨盤盈,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增加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財務處理:

企業發生的存貨盤虧和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樣,存貨發生的盤盈,也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計處理如下:

企業進行存貨清查盤點,應當編制“存貨盤存報告單”,並將其作為存貨清查的原始憑證。經過存貨盤存記錄的實存數與存貨的賬面記錄核對,若賬面存貨小於實際存貨,為存貨的盤盈;反之,為存貨的盤虧。對於盤盈、盤虧的存貨要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壹)存貨的盤盈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存貨,根據“存貨盤存報告單”所列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借:原材料 包裝物 低值易耗品 庫存商品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盤盈的存貨,通常是由企業日常收發計量或計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其盤盈的存貨,可沖減管理費用,按規定手續報經批準後,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二)存貨的盤虧

企業對於盤虧的存貨,根據“存貨盤存報告單”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原材料 包裝物 低值易耗品 庫存商品等學

對於購進的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引起盤虧存貨應負擔的增值稅,應壹並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對於盤虧的存貨應根據造成盤虧的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轉賬,屬於定額內損耗以及存貨日常收發計量上的差錯,經批準後轉作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於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發生的存貨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經批準後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企業存貨的清查盤點,可分為定期租點和不定期盤點兩種,定期盤點壹般在月末、季末、年終進行;不定期盤點是指臨時性的盤點以及發生事故損失、會計交接、存貨調價等而進行的盤點清查。企業應當做好存貨的清查工作,加強管理,防止存貨的呆滯積壓或毀損。

存貨盤虧為什麽要轉出進項稅,盤盈時為什麽不考慮稅費

按照規定,非正常損失的存貨盤虧,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要做轉出。

存貨盤盈壹般是收發錯誤造成,無法直接對盤盈存貨確定專用發票,自然也就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嚴格來說這種情況應該壹般是已經在采購的時候抵扣了,所以不虛做稅費處理。

還要強調的是,不是所有盤虧都要做轉出,只有是由於管理不善等非正常原因導致的盤虧才需要轉出,正常合理的損耗盤虧不需要

關於盤虧存貨和改變存貨用途後不結轉進項稅額的案例

需要作出進項稅額轉出的案例:

1、農產品加工企業,自己加工的澱粉、面粉等用於職工食堂制作食材;或者熱電聯產企業自產電力、蒸汽用於職工宿舍照明、供暖等;企業生產的產品,領用後送給客戶用作樣品;采購的電力、蒸汽等各種原材料進於非應稅專案的......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交納增值稅;

2、企業在盤點過程中,發現原材料或產成品虧庫,在確認非正常損失的同時,需作進項稅額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