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取現金的憑證編制完成後,如果出納沒有現金,記賬憑證應暫時保管,待出納取回現金時通知其領取。
(6)報銷人前期有欠款時,報銷費用先沖抵欠款。
(二)出資
1,審核月度資金計劃
每月28日根據年度費用計劃、相關往來賬目、合同-→審核管理部下月資金使用計劃-→匯總資金計劃-→報財務部長審批。
註:可預見性較強的特殊費用,如R&D中心合同執行費用、行政部維護及采購費用、人力資源部大型培訓費用、財務部稅費及利息費用、黨群部門集體活動費用等,應在月度資金計劃中上報。
2.審查付款和報銷
(1)根據月度資金計劃核對付款項目-→檢查付款審批表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登記資金計劃-→到出納崗付款。
註:計劃支付金額不足65438+萬元的,直接轉崗支付;計劃支付金額超過65438+萬元或計劃外支付的,須經財務部長或財務總監批準。
(2)出納崗在《付款審批表》和銀行付款憑證(或附發票)上簽字-→接受管理部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