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發票入賬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壹、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還未做匯算清繳工作,只要匯算清繳之前取得跨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用做專項申報。
二、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已經做了匯算清繳工作,企業需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三、跨年發票計入了當年費用,不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在入賬當年的匯算清繳中做納稅調增。會計處理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去年取得的發票,只能計入去年的費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費用當中。如果是今年才發現去年未入賬的發票,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可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以前年度損益是什麽科目: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的更正。這種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差錯以及漏記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應在留存收益表(或股東權益表)中予以報告,以稅後凈影響額列示。對於報表期間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國家稅務總局統壹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以下統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