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是企業撥給企業內部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作為零星開支的備用金。企業調撥的備用金,可根據管理需要,采取壹次性備用金或備用金制度,在“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明細科目核算。
如果收到備付金的會計分錄,該怎麽辦?
1,繳納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在償還時
借:制造費用/原材料
貸款: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
3.當儲備金收回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
定額管理是指根據各部門的實際需要和單位的財政承受能力,由有關領導核定的預備費定額。無額度管理是指按照每筆業務所需的備付金管理額度預借備付金,並按照報銷核銷。
為旅行費用、零星購物等預付的零用現金。壹般是按照預計需要的量來收,用完後就報銷壹次,多退少補。在賬沒算清之前,不得繼續墊付。對於零星開支使用的零用金,可以實行零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零用金負責人按照規定的數額領取,使用後按照規定的程序報銷,補足原定額。實行備用金制度的單位,在備用金領用人使用備用金後,根據各種費用憑證編制費用明細表,定期向會計部門報賬,並收回已使用的備用金。預付備用金,在支出時,借記“備用金”(或“其他應收款”)科目;償還和收回的余額貸記本科目。在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時,除了通過“備用金”賬戶分配、增減備用金額度外,日常費用報銷補足額度時,不需要通過該賬戶直接將費用記入相關成本費用賬戶。公共賬戶裏的備用金怎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