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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壹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制度。

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

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包括會計規則和會計規範性文件。

1,會計規則的含義

在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中,會計規則由財政部根據《立法法》規定的程序制定,並由各部門負責人頒布。

2、會計規範性文件的含義

在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中,會計規範性文件是指國家會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即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和發布的各種會計制度和辦法。

全國統壹會計制度有以下主要特點:

1,實現範圍廣泛。

即在全國範圍內廣泛實施,所有設在中國的企事業單位都必須執行財政部制定的國家統壹會計制度。

2.制定主體具有法律統壹性。

《會計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並公布。”

3.制度本身是科學的、權威的、公認的。

全國統壹會計制度是根據我國會計實踐,以會計理論為基礎,借鑒通用國際會計慣例,由財政部按照科學嚴謹的程序制定的。具有科學性和權威性,在國家會計領域得到了廣泛或壓倒性的認可,所以也是公認的。

4.系統的內容是動態的。

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規範對象是壹定時期內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這些工作與其客觀經濟環境直接相關,並隨著環境的變化而積極地、適應性地變化。

制度對環境的這種適應性決定了國家統壹會計制度不是壹個固定的概念,而是壹個發展的動態系統,其內容應該不斷豐富、完善、修訂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