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會成績核查合格,有單科合格證。
註會成績核查合格後辦理全科合格證具體步驟如下:
1、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在連續5年以內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者,可持成績通知單或單科成績合格證書。
2、向參考地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壹般設立在當地財政局會計科,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可以直接在省註會協會)提出換發全科合格證書申請,由地方考辦集中上報全國考辦審核批復後,地方考辦再將全科合格證書發放給考生。
3、如果考生因工作變動,在不同地區參加考試,取得參考地考辦發給的合格成績通知單,辦理全科合格證書時,應到取得最後壹科合格成績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由該地考辦上報全國考辦審核。其他手續與程序同其他考生。
4、執業會員壹般由事務所按省註會協會規定的時間辦理,北京是每個季度辦壹次;非執業會員壹般是壹年辦壹次,具體時間以當地註會協會的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