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的核算,不進行追溯調整後,企業發生存貨盤盈時,應借記“原材料”、“周轉材料”、“庫存商品”等相關存貨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方可上報審批;盤盈經批準轉售時,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選項B,雖然屬於會計政策變更,但不需要追溯調整;選項C,前期重要錯誤,需要追溯調整;選項D,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並符合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