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典當行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典當行須有兩個法人股,法人企業須成立三年,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每年總營業額15萬元以上;2.典當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從事財產權利質押(如:股權等)的典當業務。),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3.典當行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股東實繳貨幣資本,不包括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
法律客觀性:
《典當管理辦法》第十壹條:設立典當行,申請人應當向擬設立典當行所在地的市(地)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名稱、住所、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額、經營範圍等內容。(壹)擬設典當行的名稱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二)典當行章程、投資協議和承諾書;(三)典當行的業務規則、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四)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五)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個人股東、擬任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簡歷;(6)法人股東近期財務審計報告及出資證明復印件、法人股東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及具有法定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營業執照;(七)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有效文件;(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