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06年發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對會計計量屬性進行了大幅修改。原準則中有五項基本的計量和確認原則,即實際成本計價原則、配比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劃分原則、謹慎性原則。新基本準則將不再把“權責發生制”作為壹般原則。同時取消了“配比”原則和“收入支出與資本支出分開”原則。新準則突出了會計計量屬性,仍規定以歷史成本為主要計量屬性,但不限於歷史成本,引入了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可靠情況下的公允價值等計量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