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中,不可避免地要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借款發生的費用包括貸款利息、溢折價攤銷、借款發生的手續費等輔助費用、外匯貸款的匯兌差額等。借款費用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壹是在發生時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二是資本化。借款費用資本化是指借款費用直接計入購買資產的價值,在財務報表中作為購買資產歷史成本的壹部分。本文只討論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方法。
壹、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的相關規定
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資產範圍
雖然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可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但我國對相關資產的範圍有嚴格限制,即借款費用的範圍僅限於固定資產。只有購建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符合條件的,才可以資本化。固定資產包括自行購建的固定資產,以及委托其他單位建造的固定資產。
(2)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貸款範圍。
最新的金融法規對可以資本化的借款範圍也有嚴格的規定。也就是說,企業僅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其他貸款的成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這裏的專項借款應該有明確的用途,即專門用於固定資產的購建而借入,並有借款合同註明此用途。
(3)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條件
只有當借款費用滿足資本化條件時,企業壹般才能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起始日期。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企業才能開始將借款費用資本化。
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僅包括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有息債務等形式發生的費用。
2.借款成本已經發生。指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利息、溢折價攤銷、匯兌差額等借款費用。
3.為了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這裏的購建活動主要是指資產的實物建造。如:主要設備的安裝,廠房的實際建造等。不包括僅持有資產但在不改變資產狀態的情況下進行實質性建設的活動。
(4)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的確認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
1.只有在允許資本化的期間內發生的特殊借款費用才允許資本化。
2.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期間發生的專項借款利息,只允許資本化與所購固定資產發生的支出相聯系的部分。
3.專項借款費用和其他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5)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的計量(以利息為例)
各期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應與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發生的資產支出掛鉤。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項貸款利息應當資本化。已經借入但尚未用於固定資產購建的專項借款的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
1.各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截至本期期末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的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2.累計支出加權平均值= ∑(每項支出金額*每項資產支出占用天數÷會計期間覆蓋天數)
3.關於資本化率。如果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壹筆專項貸款,資本化率為貸款利率。如果是壹筆以上的貸款,資本化率就是加權平均利率。專項貸款有折扣的,應以實際利率作為資本化率。
企業使用專項貸款以外的資金購建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不納入資本化範圍;同時,用於計算的資產支出僅限於累計資產支出總額不超過專項借款總額的部分,利息資本化金額應以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為限。
㈥暫停和停止資本化
購建固定資產非正常中斷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暫停借款費用資本化。中斷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直至購建活動恢復,中斷後發生的借款費用直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果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應暫停資本化。
當購入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與購建固定資產相關的專用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單獨完工,完工部分能夠使用,並且為使該部分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需的購建活動已經實質完成的,該部分資產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予以資本化;如果每壹部分單獨完成,但在整個部分完成後才能使用,則每壹部分完成後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予以資本化。
(7)借款費用的披露
企業在財務和會計報表中披露以下有關借款費用資本化的信息:
1.本期資本化的貸款費用金額。應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已記入“在建工程——借款費用”科目,當期已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金額可以按其借方金額披露。
2.確定當期資本化金額的資本化率。需要註意的是,本期購建的固定資產有兩項或兩項,資本化率不同時,應分別披露;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期間長於計算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期間,且各期間資本化率不同的,應單獨披露。
第二,關於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壹)國內外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比較與探討
為了規範會計核算,我國參考了許多國家和地區的現行國際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和會計實務,並結合我國國情,制定了我國的會計制度。因此,中外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存在差異。
1,借款費用的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的描述與中國略有不同。中國的借貸成本不包括租賃相關費用和銀行透支利息。與租賃相關的費用指‘未確認融資費用’。我國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總資產30%以上的,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賬面原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以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負債的入賬價值;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采用實際利率法和直線法分攤。在分配時,未確認的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而不是“固定資產”。也就是說,未確認的融資費用作為費用處理。由於中國的銀行不允許透支,所以銀行透支的利息不包括在中國的借貸成本中。雖然我國界定的借貸成本範圍較窄,但符合我國國情。
2.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條件。
國際會計準則中列出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是指:
(1)直接歸屬於相關資產購建或生產的借款費用。
(2)專為取得相關資產而借入的資金,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成本中包含的借款費用金額,為借款期間實際發生的借款費用減去該筆借款臨時投資所帶來的任何投資收益。
(三)未借入專門用於購買相關資產的資金,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金額,按照資本化比率乘以該資產發生的費用確定。資本化比率應該是借款成本相對於企業當期所有未償還貸款的比率,而不僅僅是在沒有取得資產的情況下借款的加權平均值。在壹定時期內可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金額不能超過該時期內發生的借款費用金額。
但我國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極為嚴格:只有借款用於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費用才允許資本化。
3.關於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時間。
中國的會計制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4.借款費用資本化暫停
國際會計準則對暫停資本化的相關規定如下:當開發活動中斷時,應長時間暫停資本化。在較長時期內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而中斷準備活動,可能發生借款費用,但不滿足資本化條件。但是,當大量的技術和管理工作仍在進行時,借款費用的資本化通常不會中止。如果暫停是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準備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借款費用的資本化通常不會暫停。我國相關規定更為詳細,說明‘較長期限’為3個月。即使暫停是必要的部分,如果時間超過3個月,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也不予資本化。
5.停止借貸成本的資本化。
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相關規定差異不大,但國際會計準則中的規定更加細化,體現了“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其中,當資產的物理建造完成後,雖然日常管理工作仍在進行,但壹項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如果少數任務沒有完成,也說明所有任務已經基本完成,應該停止資本化。
6.借款費用及其資本化的披露
與國際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相比,中國的會計制度缺乏“對借款費用采取的會計政策”,缺乏嚴謹性。
(二)關於房地產開發中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將房地產開發中的借貸成本資本化符合國際會計準則。根據這壹標準,采用借款費用資本化政策的企業,只有在借款費用對企業具有重大意義,並且是在經過較長時期的準備後能夠達到預定目的而使用或出售的資產上發生支出時,才會將借款費用列為資本性支出。顯然,房地產開發符合其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條件。
我國會計準則體系復雜,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借款費用的處理,相關標準不壹:
1,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長期負債……在生產期間發生的應計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2.對於房地產公司來說,開發出來的房地產不是固定資產,而是存貨。因此,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相關借款費用應計入財務費用。
3.《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明確規定,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不涉及: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融資費用和開發房地產商品發生的借款費用。
4.《股份公司會計制度》附件三:《房地產開發業務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附件三)規定:“公司為房地產開發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應當在開發產品銷售前計入開發成本或者開發產品成本。”因為這份文件是有效的,雖然上市房企對借款費用的處理沒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進行規範,但實際上采用了資本化原則。
這樣,在中國,上市和非上市房地產開發公司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來處理房地產開發中的借貸成本。
三、中國借貸成本資本化問題
通過以上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比較和討論,可以發現我國關於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相關規定存在壹些問題。
(A)允許資本化的貸款範圍太窄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借款費用資本化,僅限於‘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同時,《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中未確認的融資費用和借款費用。
(2)所有規範都只在壹定範圍內適用。
關於借款費用的相關規範有各自的適用範圍,尤其是在房地產開發方面,差異很大。這種現象既不利於企業對會計政策的選擇,也不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對相關信息的理解。
(C)壹些相關條款不明確。
在我國,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間並不明確,借款費用和資本化的披露也缺乏嚴謹性。
通過對國際會計準則的了解,發現我國會計制度的不足。這裏只是簡單的改進建議:壹是積極咨詢各界人士,使相關規範統壹明確;其次,在壹定程度上擴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適用範圍;最後根據具體情況規定借款費用的處理方式和停止資本化的時間。
目前,日常會計實務中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應以國家法律和財務法規為依據,結合企業自身情況,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適當簡化處理,盡量提高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借款費用的處理看似微乎其微,但實際上反映了企業的管理水平。如果處理不當,很可能千裏之堤潰於蟻穴。因此,企業應謹慎對待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感謝:在本論文的寫作過程中,得到了劉老師的熱情指導和姚潔、等同學的真誠幫助。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