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加計抵減會計分錄為:
壹、收入賬務處理(銷項部分):
1、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科目);
2、貸:主營業務收入;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成本賬務處理(進項部分):
1、借:庫存商品(或其他的成本費用科目);
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預付賬款科目)。
三、應交增值稅轉出:
1、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2、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四、增值稅加計抵減:
1、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貸:其他收益。
2023年壹般納稅人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1、生產性服務業的壹般納稅人,適用5%的加計抵減政策(原為10%);生產性服務業是指提供的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銷售額占公司全部銷售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2、生活性服務業的壹般納稅人,適用10%的加計抵減政策(原為15%);生活性服務業是指提供的生活服務取得銷售額占公司全部銷售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3、需要享受此政策的壹般納稅人,需在年度首次確認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壹份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即可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