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程款業務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作如下分錄:
貸:應付賬款,
按照決算報告轉入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支付轉包工程款會計分錄:
新準則: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合同履約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若涉及),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未執行: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