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商業銀行為確保審計工作符合相關審計章程、審計準則和其他適用的審計規範而制定和應用的控制政策和措施。商業銀行構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哪裏?
(壹)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審計管理的需要。近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實施了內部審計體制改革,建立了總行和分行分級管理、向上級負責的相對垂直的內部審計體系,接受了二級分行及以下機構的審計權限,減少了審計管理層級,增加了總行和壹級分行的直接管理。以中國建設銀行為例,總行在建行設立了8個審計分支機構,總行審計部負責審計分支機構的管理;各壹級分行根據實際情況在省內設立若幹審計局,由省分行總審計局負責管理。除審計監督職能外,總行審計部和各省級分行總審計局負責其審計機構的管理。實施有效的審計管理,提高審計工作的整體水平,是各級審計管理部門的重要任務。在審計管理中,加強審計質量管理是重中之重。從現狀看,審計管理手段不夠先進科學,管理內容和標準不夠全面系統,審計機構考核評價體系不夠完善,對審計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導致審計管理效果不佳,審計整體質量有待進壹步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建立和完善科學規範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明確審計質量控制標準,實施有效的審計質量控制,成為履行管理職能、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務。
(二)建立和完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內部審計機構廣泛實施《內部審計專業實務國際標準》。中國國家審計署最近發布了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就商業銀行而言,早在2000年,中國建設銀行就先後制定了《中國建設銀行內部審計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12內部審計準則》。這些審計準則的制定和實施,為審計機關開展審計監督活動、規範審計人員執業行為提供了嚴格的標準,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審計準則的執行還存在壹些問題。這些問題壹方面是由於準則本身的局限性,另壹方面是準則執行不到位,導致實際執行結果與準則要求存在壹定差距,從而形成壹定的審計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對於規範審計實務,指導審計機關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培養審計人員的質量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提高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促進審計工作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三)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發揮審計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內部審計區別於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壹個顯著特征是服務內向性,這決定了內部審計除了監督和評價之外,還具有建設性的功能。這壹功能對於發揮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審計結果的利用價值,改善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充分發揮審計有效性的重要舉措:壹是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有利於加強審計質量的管理和控制,揭示和糾正業務管理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發揮防範風險和提高效率的作用;二是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有利於充分利用審計信息的資源優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改善管理發揮建設性作用;三是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有利於審計部門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的監督和整改,努力提高整改率,防止不規範、違規操作屢禁不止;第四,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有利於引導審計人員重視對審計結果的處理和利用。通過對審計發現的分析研究,從體制、制度、機制上找出深層次原因和解決辦法,為經營管理決策提供有價值的意見或建議。五是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有利於提高審計結論的客觀性和準確性,提出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移交有關部門,協助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近年來,隨著商業銀行的不斷發展,粗放型發展模式正逐漸被集約型發展模式所取代,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視加強內部管理,增強風險防範能力,不斷強化內部控制。在這種形勢的要求下,內部審計越來越受到重視,審計工作質量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不斷增強。然而,金融改革的形勢也對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現代商業銀行的要求相比,當前內部審計工作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在審計質量的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壹些問題和不足,其中以下幾點較為突出:
(壹)審計項目的選擇缺乏針對性和科學性。審計計劃的制定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年度審計計劃的確定要有科學準確的依據。但目前審計部門尚未建立全行經營管理的風險評估體系,審計項目的選擇偏重主觀判斷,缺乏科學客觀依據。在地區差異方面,由於各分行的管理和風險狀況不同,在確定審計項目時應該會有差異。目前,審計工作計劃主要由總行制定,各級審計部門遵循。壹級分行根據自身實際風險狀況確定的審計項目非常有限,全行管理機構實施的審計項目高度壹致,不能反映各分行的實際風險差異。
(二)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壹是審計規章制度的規範性不夠,沒有根據審計業務流程和審計操作崗位建立標準化的崗位說明書。制度規定只列在文件中,與審核崗位沒有壹壹對應關系,制度可操作性不強;二是審計規章制度不系統。現行規定比較分散,以審計章程和審計準則的形式,以文件的形式,以領導講話的形式制定。這些內容分布廣泛,不宜收集、保存和掌握。三是規章制度內容不夠完善,不能滿足精細化管理的要求。現行規章制度不夠全面,無法覆蓋所有審計崗位和業務操作環節,制度控制存在漏洞;現行規章制度內容不詳細、不明確,審計人員對制度尺度把握存在分歧;四是規章制度修訂更新不及時。隨著審計業務的發展,壹些不適用的規定沒有及時清理,新制度沒有及時補充,造成審計制度的制定滯後於業務發展,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C)審計報告的質量需要提高。審計報告是審計結果的集中體現,審計報告的質量直接反映了審計工作的質量。但有些審計報告形式刻板,缺乏重點,特別是對審計發現原因的分析缺乏深入分析,審計結論不明確或沒有審計結論,審計建議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審計結果的使用價值明顯不足。
(四)審計質量的評價機制不夠完善和有效。審計質量評價是由審計管理部門組織的對審計項目質量和審計工作管理水平的綜合評價,包括對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評價。審計質量的評估結果應當作為評價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績效、績效工資發放和內部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但是,現行審計質量評估體系不完善,評估的組織程序不規範,評估結果與獎懲措施的銜接程度不緊密,導致評估評價效果不明顯,尚未對審計質量整體水平的提升起到應有的促進作用。
(五)審計人員管理不到位。審計人員管理制度不健全,審計專業人員晉升渠道不暢通;管理者的任命缺乏明確的目標和評價體系;審計人員收入與工作績效掛鉤的機制不完善;審計人員專業培訓有限,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能滿足業務發展需要。
上述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審計職能的發揮。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就會出現漏洞,對商業銀行的風險防範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是壹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商業銀行必須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審計部門要把質量控制作為壹切工作的重點,逐步研究和探索質量控制的有效途徑和措施,從而形成完整有效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來指導審計實踐。
商業銀行擬構建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基本思路是:針對審計風險點,以審計制度規範為控制標準,以改善審計操作流程為核心,以提高審計質量和發揮審計有效性為目標,加強審計的組織管理,整合完善現有審計管理體系,形成有效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壹系列質量控制政策和措施的總和,也是實施這些政策和措施的活動過程,包括目標控制、制度控制、過程控制、機制控制和人力資源控制。詳情如下:
(1)目標控制。審計質量的目標控制取決於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職能是監督、評價和建設。內部審計負責促進商業銀行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監督被審計對象合法合規經營,揭示和糾正經營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審計建議。因此,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最重要目標是充分行使審計職能,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在這壹目標的指導下,審計部門和人員應準確把握和界定審計職責,切實行使審計監督權,提高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根據既定的控制目標,稽核部門在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計劃時,應把握全行的宏觀政策,在對全行業務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按照風險導向的原則確定稽核重點。審計重點的確定應體現以下三個原則:壹是跟蹤銀行改革發展進程,關註業務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壹些新出現的風險;二是根據案件發生的重點領域,關註重點分行的風險控制能力和內控執行情況;第三,聚焦全行中心工作,關註決策層、上級和外部監管部門強調的工作和風險領域。
(2)系統控制。制度控制是指建立和完善審計制度,使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按規則辦事。審計質量的系統控制是全面控制,即對影響和制約審計質量的所有因素建立全面的控制標準,包括審計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總結和評價;審計項目的確定、組織、實施、跟蹤和評估;審計技術、方法和手段的應用與創新;審計信息的傳導與溝通,反饋信息的交換;審核小組的組織和管理;審計基礎設施和基礎管理等方面。系統的建設要規範化、系統化,滿足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以崗位說明書為基礎建立規章制度,限制和減少以文件形式發布的規章制度,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系統控制應進行動態管理,審計管理部門應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定期維護原有的系統規定,並不斷補充、修改和完善,以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
(3)過程控制。管理理論明確要求質量管理和控制應貫穿於組織活動的全過程。質量控制不僅表現在壹系列控制政策和措施上,還表現在制定和實施這些政策和措施的過程中。審計質量控制貫穿於整個審計活動,充分體現動態過程控制理念,對審計計劃、組織、評估、跟蹤、信息披露等審計程序實施全過程跟蹤控制管理,以提高控制活動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過程控制的主要內容是審計項目的過程控制。審計項目的過程控制是按照審計項目的程序對審計項目實施的各個階段的質量進行控制,包括審計準備階段、取證階段、報告階段和結案階段的控制。各階段控制的主要內容如下:
審計準備階段控制:準備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表現在審計方案編制的客觀性和全面性。因此,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應側重於總體和具體審計計劃的編制。審計組應廣泛收集被審計對象的背景資料,了解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對被審計對象的經營狀況作出初步判斷,並根據其內部控制對固有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根據審計對象的實際,確定現場審計的範圍、重點、具體審計測試步驟和時間安排。審核組成員應充分討論審核計劃的內容,使每壹位審核員都能參與計劃的編制過程。具體計劃的編制應力求格式規範、要素完備、依據完備、目的和範圍明確、審計內容全面、重點突出、審計步驟可行,以提高審計計劃的可操作性,發揮其指導作用。
審計取證階段控制:取證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表現為工作底稿記錄的準確性。審核員應嚴格執行既定的審核程序,並將所有審核發現記錄在工作底稿中。論文內容必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完整詳實,重點突出,數字準確,表述恰當,條理清晰。審計組應對審計發現進行充分討論,確認工作底稿各要素的準確性,與審計對象或取證對象充分交換意見,並簽字確認。工作底稿由審判長、審核組長、項目經理三級審核。審計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的,應當以審計要點的形式及時向審計機關領導和上級審計部門報告。
審計報告階段控制:審計報告的質量至關重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控制:壹是在審計準備階段做好撰寫審計報告的準備工作,討論審計報告的設計,確定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二是對於現場審計時間較長的審計項目,要充分發揮中期報告的作用,及時與被審計對象管理層和上級審計部門反饋信息,以利於問題的及時解決;第三,從審計組報告的質量出發,詳細規定了組報告的格式和內容,並作為評價審計組成員的重要依據;第四,審判長對分報告、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進行審查,逐壹進行分析評價,確保其真實、可靠、完整,然後進行綜合匯總,寫出審計報告初稿。初稿形成後,審計組組長應組織審計組成員充分討論,征求審計對象的意見,經審核後確定有異議的內容。形成的審計報告必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表述完整、重點突出、客觀準確,審計建議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嚴重違規責任人要提出建議。
審計結束時的控制:壹是項目結束後,審計部門應及時組織對審計項目的總結和評價,全面評價審計項目的質量和審計風險控制水平,將評價中發現的審計風險作為下次審計進壹步改進的重點;二是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及時出具審計意見,落實被審計行整改反饋結果,對重大違規問題進壹步跟蹤;第三,審計部門要保證審計信息的溝通和反饋。除了向被審計行反饋審計結果外,還應與上級行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溝通,便於上級行了解和指導所轄行的經營管理,推動整改工作的落實。
(4)機制控制。機制控制就是建立內部審計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建立科學的審計質量考核體系的基礎上,對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將資源配置、崗位晉升、薪酬分配與經濟增加值(即挽回經濟損失)、風險責任以及審計人員所承擔工作的難度和復雜程度直接掛鉤,形成激勵有力、約束有效的內部機制,從制度上保障審計人員的切身利益,激發其工作熱情,促進審計人員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投入工作。
質量評估體系的建立要科學合理。考核內容要反映每個員工的日常工作量和工作難度、復雜程度,以審計項目質量為重點,突出崗位履職能力和崗位操作素質的考核;在考核方式上,以上級對下級的考核為主,自評互評為輔,突出下級對上級的責任,兼顧對團隊支持和協助能力的考核;在評價標準上,力求清晰明確,突出量化考核,避免繁瑣程序,便於操作比較;考核時間上,以日常定期考核為主,季度或年度總結結論,對日常考核結果建立績效考核臺帳,實行積分累積制管理;在績效掛鉤方面,考核結果要與績效工資掛鉤,體現激勵約束功能。
(5)人力資源控制。人力資源的管理和控制是現代質量控制管理的核心。從質量標準的制定到控制程序的實施,都依賴於人的參與和實踐,質量控制的水平最終取決於人的專業素質和主觀努力。隨著商業銀行的快速發展,銀行的服務產品更加豐富,服務功能更加完善,服務手段更加先進。內部審計作為銀行風險防範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因此,人力資源控制是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中的重要內容,是持續提高質量控制水平的根本保證。人力資源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審計人員素質和能力的明確要求。壹是強調職業道德原則,要求和督促所有專業人員遵守職業道德,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敢於堅持原則,保持職業審慎,廉潔自律,勇於創新;其次是專業能力高。審計人員不僅要掌握審計技術、理論和方法,還要有較高的職業敏感度、分析判斷能力和實際操作水平;不僅要有紮實的銀行專業知識基礎,還要精通各種銀行業務的操作流程和風險控制環節。
2、建立審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序列。在職位分析和職位描述的基礎上,根據學歷要求、工作業績、工作年限和工作經歷,建立合理的審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序列。采取公開選拔、競爭招聘的方式,確定審計專業技術人才,為審計人員開辟晉升通道和發展空間。
3.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引入人力資本投資理念,建立健全審計人員培訓管理制度,制定長期審計培訓規劃和年度審計培訓計劃,並分步實施。對不同層次的審計人員進行多形式、多角度的審計培訓和審計專業繼續教育培訓;鼓勵審計師參加國際內部審計師和註冊會計師的學習考試,培養熟悉國際慣例和準則的審計師;利用業務講座、經驗交流、論文討論和信息網頁等形式,交流新的業務品種和審計專業知識,擴大培訓覆蓋面,實現審計經驗和成果的交流共享。
4、嚴格執行審計崗位準入和退出制度。規範審計人員管理,建立人員分流和競爭淘汰機制,形成審計人員正常交流機制,不斷調整優化人力資源結構,使審計隊伍永遠充滿活力。
5、建立審計風險責任認定和問責制度。未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制度的要求進行審計,審計事項不清、證據不足,導致定性不準、判斷錯誤的;故意隱瞞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被審計對象提供的資料存在應當發現而未發現的重大違規行為,導致審計風險的,應當進行審計風險認定,並追究相應責任。這項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專業水平的重要舉措。
商業銀行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構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重點關註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內部審計是現代商業銀行建立安全有效的內部監督控制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銀行抵禦各種金融風險的基礎和關鍵防線。因此,在任何情況下,內部審計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內部審計職能發揮作用的程度主要取決於審計工作的質量。內部審計質量越高,銀行內部的自我約束、自我控制和自我糾錯能力就越強,審計的作用就會發揮得越充分。另壹方面,審計質量不高,經營中的風險隱患沒有得到及時發現和糾正,管理漏洞隨處可見,銀行內部抗風險能力較弱,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第三道防線的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發揮。建立和完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提高審計質量、充分發揮審計職能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強銀行內部控制,增強風險防範能力的重要途徑。商業銀行應高度重視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將其作為全行性工作來對待,以審計部門為主,協調相關部門,在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資源上給予必要保障,確保體系建設順利進行。全體審計人員作為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肩負著組織實施各項控制措施的任務,必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審計質量控制的管理,這是制度建設能否達到預期效果的關鍵。
(2)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建設是壹項全新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內容全面。制度的建設不是壹朝壹夕的事情,而是壹項長期的任務。審計部門要明確規劃設計和年度實施計劃,在工作安排上以保證審計質量為前提,組織好各項審計監督活動。質量控制體系的構建是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它來源於實踐,又用來指導實踐。在審計實踐中,要不斷探索和研究質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通過不斷總結、改進和完善,形成質量控制模式和指標控制體系。質量控制管理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動態管理、調整、更新和補充,並形成定期審查和修訂的動態機制,以增強控制政策和措施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前瞻性,以及控制活動的針對性、連續性和有效性。
(3)勇於實踐,不斷創新。隨著審計業務範圍的擴大和審計職能任務的加重,對審計質量控制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現場檢查、事後檢查等傳統方式形成了復雜的審計流程和紙質的審計操作軌跡,造成了大量的人工勞動和資源浪費,降低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必須積極應用科技手段,在審計過程中實行無紙化操作,盡快采用以非現場審計為主、現場審計為輔的審計模式,實現對審計程序的在線實時或及時跟蹤檢查,建立可享受壹定範圍信息的審計結果數據庫,使審計系統真正具備準確檢測、快速反饋的工作能力。同時,審計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積極實踐,勇於創新,不斷強化控制手段,應用管理科學的新研究成果,發揮科技優勢,豐富和細化控制方法和體系,增強質量控制的效果。
(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內部審計的地位將進壹步加強。根據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要求,參照國外股份制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模式,建立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的審計委員會,實施獨立的內部審計監督,提高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確保審計質量控制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