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勤人員”和“外勤人員”是指公司正式設立的內部人員,如人事、財務和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是指公司的臨時雇員,如銷售人員、保潔員、保安及其他臨時雇員。通常內勤是正式員工,外勤是臨時工。保險賬單,以車險為例。新車投保時,首先要在系統中開具保單,然後對保單進行分類,將新開具的保單錄入工作臺賬,並在公司自己的內部系統中進行登記。最後提交給財務部登記,登記後再提交給保險公司。
至於前面的例子,如果車輛出險,先詢問具體情況,然後按照客戶的保單處理,留下手續,給客戶的車輛做壹個環保檢查,告訴客戶車輛在店裏的保養項目,可以提車的時間等等。好讓顧客耐心等待。包括給保險即將到期的客戶打電話續保;通知客戶公司的最新活動;為客戶選擇本公司的利益和優勢;這樣可以引起顧客的興趣。
保險公司的後臺壹般指公司內部辦理的人員,包括前臺簽約、核保、支持理賠等相關崗位。保險公司的外勤壹般指營銷人員,是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的代理人,通俗地說就是銷售人員。壹般內勤都是簽合同(勞動合同或者勞務派遣合同),但是正式合同要看每個公司和員工的個人情況。反正大部分公司都不會輕易簽正式合同。如果在總公司、省公司、市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是在縣級公司,基本不可能,大部分都是勞務派遣合同(也就是人事代理)。現場服務是壹種代理合同,不同於勞動合同。當然沒有五險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