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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能提供壹下施工單位成本會計分為核算科目,最好有案例,謝謝!!

總承包單位甲建築公司承擔的實際營業稅金及附加為:198萬元(10000-4000)×3.3%)分包單位乙建築公司承擔的實際營業稅金及附加為:132萬元(4000×3.3%)

(二)會計核算

(1)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4800萬元時:

  借:工程施工——寫字樓(成本項目)4800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4800

(2)向房地產開發商辦理工程結算開具10000萬元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某房地產開發公司)10000

貸:工程結算 10000

(3)收到分包單位乙建築公司4000萬元發票時:

借:工程施工——寫字樓(分包成本)  4000

貸:應付帳款——應付工程款(分包單位) 4000

(4)計提稅金及附加

為了對自行完成工程和分包工程稅金進行清晰的核算,可在“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應交稅金-應交城建稅”、“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下分別設置三級科目“自行完成”和“分包工程”進行核算。

計算自行完成工程部分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寫字樓 198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自行完成 180

—應交城建稅—自行完成 12.6

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自行完成 5.4

計算分包工程部分

借:應付帳款—應付工程款(分包單位) 132

貸: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營業稅—分包工程 120

—代扣代繳城建稅—分包工程 8.4

其他應交款—代扣代繳教育費附加—分包工程 3.6

(5)支付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支付自行完成工程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自行完成 180

—應交城建稅—自行完成 12.6

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自行完成 5.4

貸:銀行存款 198

支付分包工程營業稅金及附加時(用完稅證明復印件作附件)

借: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營業稅—分包工程 120

—代扣代繳城建稅—分包工程 8.4

其他應交款—代扣代繳教育費附加—分包工程 3.6

貸:銀行存款 132

(6)收到房地產開發公司付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某房地產開發公司)10000

(7)支付分包單位工程款時:

借: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分包單位) 3868

貸:銀行存款 3868

(8)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隧道收入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寫字樓 8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寫字樓) 1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寫字樓 10000

(9)工程完工時,“工程施工”與“工程結算”賬戶對沖結平。

借:工程結算—寫字樓  10000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寫字樓(成本項目) 48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寫字樓(分包成本) 4000

—合同毛利(寫字樓)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