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準則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當按照相關合同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確認。不同的收費收入,收費時間和收費方式不同,有壹次性收回固定金額的情況,如壹次性收取若幹年的場地使用費;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等額分期收回,如在合同規定的使用期內,每期收取固定金額;也有不等額分期收回資產的情況,如合同約定按每期資產銷售額的百分比收取使用費。
合同或協議約定壹次性支付使用費且未提供後續服務的,視為壹次性完成資產出售,壹次性確認收入;提供後續服務的,在合同、協議約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使用費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取時間和金額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計費方法計算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2、稅法的規定
《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受讓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這也是權責發生制的壹個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