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結合區域經濟發展和行業需求特點,結合國家新發布的財稅、會計、金融等政策法規,有針對性地進行選擇。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大型企業集團、較大規模行政事業單位、行業會計學會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以下簡稱“各培訓單位”),要將《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以及和培訓對象相關的準則、制度等作為繼續教育必修內容。
2017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可以選擇以下內容,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企業類
《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指南、講解和解釋(1-8)、《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有關問題銜接規定》《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1-18)、《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管理會計基本指引》《規範“三去壹降壹補”有關業務的會計處理規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等。
(二)行政事業類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彩票機構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工會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及補充規定等。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醫院財務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等。
新《預算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以及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等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