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設置了2201號科目“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國家統壹規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1、計算當期應付職工薪酬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津貼補貼
——社會保險費(單位)
——住房公積金等
2、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代扣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津貼補貼
貸:應繳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
3、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津貼補貼(實發)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個人)
——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