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稅務代理實務》知識點:兼營行為的會計處理

《稅務代理實務》知識點:兼營行為的會計處理

兼營行為的會計處理

1、兼營業務的內容

(1)同壹稅種,不同稅率;

(2)不同稅種,不同稅率(兼營非應稅勞務);

(3)兼營免稅貨物。

2、稅收政策

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並分別在“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賬戶核算。

其納稅原則是“分別核算、分別納稅,否則,稅率從高”。

3、核算舉例

例1某制藥有限責任公司(壹般納稅人)6月份銷售給A公司非免稅藥品壹批,收到貨款117000元(含稅價);由本公司運輸部(非獨立核算)為B公司運輸,收到運費23400元,所有款項分別存入銀行。

(1)會計處理:

①銷售非免稅藥品的會計分錄:

銷項稅額=17000(元)

借:銀行存款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②非獨立核算的運輸部門提供運輸的會計分錄:

應交營業稅=23400×3%=702(元)

借:銀行存款      234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234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702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702

例2某機械廠(壹般納稅人)6月份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銷售給甲廠柴油機70200元(含稅價),貨已發出,並已辦妥托收手續。該廠同年6月份以商標權投資入股與另壹企業合資,按銷售額的壹定比例提取轉讓費,當月***提取轉讓費35100元,收到轉賬支票壹張。

(1)會計處理:

①該廠銷售貨物按照稅法規定應計算交納增值稅

銷項稅額=10200(元)

借:應收賬款     70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00

②該廠以“商標權投資入股”,計算繳納營業稅=35100×5%=1755(元)

借:銀行存款      351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351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755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755

(2)納稅審核:

設定1、假設上述業務中取得的“投資收益”會計處理為:(假定該筆業務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借:銀行存款    35100

貸:投資收益  35100

未繳納流轉稅,並在年度終了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作了調減。

◎存在問題:

(1)不屬於真投資,實質是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

(2)補交營業稅1755元,補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122.85元和52.65元。

(3)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3169.5元。

◎調賬方法:(跨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930.5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755

    -應交城建稅  122.85

    -應交教育費附加  52.65

○涉稅問題:

(1)補交營業稅    1755.00

(2)補交城建稅   122.85

(3)補交教育費附加   52.65

(4)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5100-1755-122.85-52.65=33169.5元

例3兼營免稅貨物的會計處理

①某制藥廠9月份外購生產用料壹批,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58500元,增值稅稅率17%,當月驗收入庫並通過認證,以銀行存款支付。則其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

貸:銀行存款           58500

②該廠當月銷售A藥品(納稅、稅率17%),不含稅價60000元;銷售B藥品(免稅)40000元。

借:銀行存款               70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00

借:銀行存款        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

③不予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

不予抵扣進項稅額=8500×[40000÷(60000+40000)]=3400(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        34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400

④申報納稅

應交增值稅=10200-8500+3400=5100(元)

9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51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100

10月初上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100

貸:銀行存款         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