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遷出手續
到原發證財政部門辦理遷出手續,並將接收的會計檔案帶到遷入地的區財政局。
準備信息
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攜帶以下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新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即可)。
開居留證明
如果沒有工作單位,可以去住的街道辦居住證(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