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打算把廈門會計證轉到溫州樂清,會計證是學生用的。年檢後,需要哪些材料?無工作單位,詳細。

打算把廈門會計證轉到溫州樂清,會計證是學生用的。年檢後,需要哪些材料?無工作單位,詳細。

1.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的人員因工作調動離開原工作單位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者中央有關部門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辦理任職檔案轉移手續,並在辦理轉移手續後30。

2.需要提供的信息(由申請人處理):

(1)需要提交書面申請。

(2)出讓方出具的介紹信(本網站可下載,介紹信不可復制),

(3)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證原件。

(4)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3.轉移手續(財務部門辦理):轉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收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轉移申請後,逐級審核後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壹式三份,其中兩份交轉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壹份留作日後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註冊、變更和轉讓登記表》應當記載持證人員的基本信息、年檢有效期限、繼續教育、轉讓時間等內容。請準備好所有資料,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頒發機關(財政局)辦理過戶手續。

4.未參加繼續教育的,從當地轉出的,請與轉出方財務部門聯系,同意接收。

5.辦理時間:即時辦理完畢(30分鐘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