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解釋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中專畢業相當於高中學歷)
2.報考人員應按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1)報考人員報名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居民需準備提交身份證明,臺灣省居民需準備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檢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有效期:
(1)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所以在我市報考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我市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在我市工作(或居住)。持有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在外地有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必須回到證書頒發地或工作地報名參加考試。
(2)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2013)第十六條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有人每年應當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
(3)學歷證書的有效期檢查: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可提供本人有效證件號碼的學歷證書查詢結果,包括:網上學歷證書查詢結果(/),或向XX省教育廳學歷證書中心各代理機構提交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工學校須有當地教育部門的相關資質批準文件。
3.使用無效身份證、異地或無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不被教育部門承認的考生,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試資格。
4、初級會計職稱全國統壹,每年壹次,采用無紙化考試形式。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2小時,《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間1.5小時。兩科連續考,時間不得混用。參加初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初級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