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未參加繼續教育怎麽辦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未完成繼續教育者,各級管理部門和用人單位將視為不具有從事會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會計人員提供虛假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的,壹經查實,財政部門將其納入會計人員誠信與監督管理系統黑名單。
會計繼續教育對象有哪些
1、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含中央駐滇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
2、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3、不從事會計工作但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
4、會計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並及時進行登記。確因特殊情況當年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在下壹年度盡快完成補學。
初級會計證繼續教育操作流程
1、進行信息采集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是會計人員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事關會計人員切身利益,是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相關業務的重要抓手。初級會計人員取得職稱之後應登錄當地信息采集入口完善個人信息。信息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繼續教育。
2、進行繼續教育
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初級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